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北京地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证书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采用中国邮政EMS寄递领取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申请寄递证书。 二、电子证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推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下载电子证书。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三、电子合格通知书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规定,2019 年起,北京市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纸质版证书或存档证明等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单位聘任等业务工作中。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仅核发电子合格通知书,不核发纸质版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下载电子合格通知书。 四、证书查验 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法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证书查验”栏目,可查验证书信息。 五、证书咨询 如有证书申领方面的问题,请发送电子邮件至kwglsk@rsj.beijing.gov.cn或致电12333咨询。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
市直考生: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准考证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的成绩单上报名地市为“湖北省武汉市”的考生。 *温馨提示* 准考证或成绩单上报名地市为“湖北省省直”的考生,需到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办证窗口(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办理证书,报名地市为“湖北省xxx市州”的考生请到相应市州考试院(中心、局)办理。 二、办证时间安排 网上办证时间:2024年1月16日开始(双休、节假日除外); 现场办证时间:2024年1月16日开始(双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三、办理方式 (一)电子证书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首页点击“证书查验”,可下载和查询验证本人的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特别提醒: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议优先选择下载“电子证书”。 (二)现场办理 所需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由他人代领须携带双方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现场领取地址:武汉市人事考试院(江汉区新华路25号,伟业大厦5楼,503证书办理室) (三)网上办理 考生本人实名注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zwfw.hubei.gov.cn),切换区域到“武汉市”,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事项,选择“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 ,选择“网上办理”的考生在提交办件时应及时交纳邮费,方可保证证书按时寄出。(付费成功后,通过EMS邮寄证书,办结件将于3个工作日内寄出。) 办证高峰期因网上提交办证申请较多,后台审核人员将依流程受理、审核、办结,请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关注办理进度,耐心等待证件寄出。为提高网办效率,同一证书业务,切勿重复提交。 *特别提醒* 网办申请已被受理,且申请邮寄的考生耐心等待证件寄出,请勿再到现场重复领取。 湖北政务服务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四、详细地址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乘车路线:46、507、561、575、605、705、803等公交车在新华路取水楼站下车,步行300米;地铁2号线中山公园站(B1出口)步行1000米;地铁7号线取水楼站(A2出口)步行1000米。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