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2024年初级会计报名简章公布啦!报名时间是2024年1月5日-1月26日,考试时间是2024年5月18日-5月22日。简章中还明确了报名入口、条件以及资格审核等相关信息,希望各位考生可以认真阅读。

现将《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为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在考试报名期间产生网络拥堵,请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个人考试报名信息登记或变更。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开始前,须先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以下网站完成个人信息登记:浙江非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网址:https://kjzj.czt.zj.gov.cn),宁波地区的考生请登录“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网址:https://kj.czj.ningbo.gov.cn)(下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如需变更个人信息,可在报名开始前,直接登录“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点击“信息变更”栏目进行变更。考生须严格按照网站提示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由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完成信息变更后再进行考试报名。报名参加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如参加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还应符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会〔2023〕6号)规定的有关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1.浙江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月26日12:00。2.1月25日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信息登记”通道、“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变更”通道、“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2024年高级会计师破格报考”通道,逾期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登记或破格报考确认的,将无法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1.浙江省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7月2日12:00。2.7月1日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和“信息登记”通道和“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变更”通道,逾期未完成个人信息变更或登记的,将无法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须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s://kjbm.czt.zj.gov.cn/)(下同)进行考试报名及缴费。注册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栏目。浙江宁波地区的考生应在报考省份中选择“浙江宁波”,其他考生在报考省份中选择“浙江省非宁波”。考生报名时,考试报名系统将根据考生在“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登记的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进行缴费。如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但是报名时审核未通过或需变更相关报名信息的,须先进入“浙江会计之家”网站或“宁波会计之窗”网站,进行信息变更后再报名。符合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担任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优秀人才,登录“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2024年高级会计师破格报考”栏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提交佐证材料,由属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信息核对和考试缴费。缴费之前,考生须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并对本人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一旦缴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不得申请退费。已在网上提交报名订单但在缴费截止前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初级为每科60元,中级为每科60元,高级为每科80元。已完成网络报名及缴费的考生,自考试前10天起至财政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各市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要高度重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络报名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操作,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各地要在考试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方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反映,不得擅自越权处理。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3〕2号).pdf原文:http://czt.zj.gov.cn/art/2023/12/22/art_1164164_58928057.html

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财政局、组织部,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厅),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分别于2024年5月(初级、高级)、9月(中级)举行。为做好我省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五)本通知“一、报名条件”(二)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初级、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人员,统一集中在兰州市参加考试。(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采取考试后审核确认方式。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初级资格人员,自行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州)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 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并按时打印准考证。2.参加考试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经审核确认后,关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领证通知,到所在市(州)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高级资格人员,以前尚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专栏进行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后,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295*413),打印信息表,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及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登录报名系统,拍照上传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学历证书原件(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盖章后的信息表,照片文件类型要求jpg格式,宽不小于700像素,高不小于7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2.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按照提示完成考试报名。3.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报名页面审核状态,审核需1-2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并按时打印准考证,在兰州市参加考试。(三)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审核采取考试后现场审核方式。1.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中级资格人员,以前尚未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须先登录“甘肃省财政厅网站-甘肃会计-甘肃省会计人员管理”专栏进行信息采集。完成信息采集后,直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选择相应省、市(州)报名点,填写本人相关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照片,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妥善保管,切勿丢失。2.已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入“考试报名”专区,按照提示完成考试报名。3.报考人员打印信息表后,自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完成报名,并按时打印准考证。4.考试成绩当年度全科合格或连续两个年度全部科目合格人员,于2024年11月15日前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等,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市(州)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市(州)发布的审核通知)。报名条件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报考人员请按照报名条件和有关要求,慎重决定报名和缴费。1.初级资格: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12:00截止,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18:00截止。2.高级资格:2024年1月5日至1月25日24:00截止,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12:00,逾期不予审核;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5日至1月26日18:00截止。3.中级资格: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12:00截止,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7月2日18:00截止。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退费。1.初级和高级资格:2024年5月4日起至5月17日止。2.中级资格:2024年8月24日起至9月6日止。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甘肃省财政厅网站”查询。(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省内合格标准的,由省职称改革办公室、省会计考办核发《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2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5月18日至22日,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2.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8:30-12:00,考试时长为210分钟。3.中级资格考试于2024年9月7日至9日举行,共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1.2024年1月31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完成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及时同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核对考试报名人数;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完成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2.2024年3月15日前,各市(州)财政局上报初级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考试批次、考试安排及考试所需全部设备准备情况,省财政厅将适时安排考务工作检查。3.2024年3月16日至31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考试软件公司及各市(州)财政局联合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4.2024年5月10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5.2024年5月15日至17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考试软件公司及各市(州)财政局联合,再次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及全国联调,完成所有考前准备工作后封场。6.2024年5月18日至22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5月18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1.2024年7月6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完成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并及时同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核对考试报名人数。2.2024年7月20日前,各市(州)财政局上报中级会计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考试批次、考试安排及考试所需全部设备准备情况,省财政厅将适时安排考务工作检查。3.2024年7月24日至31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考试软件公司及各市(州)财政局联合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4.2024年8月30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5.2024年9月4日至6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考试软件公司及各市(州)财政局联合,再次进行无纸化考试网络环境测试及全国联调,完成所有考前准备工作后封场。7.2024年11月20日前,各市(州)财政局完成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名条件审核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加盖财政局公章)上报审核结果至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一)各市(州)财政局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审核工作。(二)各市(州)财政局要结合实际积极挖掘考试机位资源潜力,科学合理选择考点、编排考场、安排考试批次。(三)各市(州)财政局应于开考1周前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应急方案,于开考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及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开考1日前完成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四)各市(州)财政局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机要保密、人社、电力、公安、无线电管理、卫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的工作,确保202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五)各市(州)财政局做好考试期间应急处置工作,出现突发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并上报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期间(甘肃考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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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31-8105035 、0931-8105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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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31-8891046、0931-8891032 |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2月21日
原文:https://czt.gansu.gov.cn/czt/c107472/202312/1738212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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