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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腊月中旬啦~

快到年底了

你的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可以领取啦~

赶紧申请!

春节暂停哦~

这4地同学抓紧时间


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4地可以领取了 第 1 张
1
北京
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4地可以领取了 第 2 张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即日起启动北京地区2022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核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证书申领方式

结合我市关于疫情常态化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要求,北京地区2022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全面采用邮寄形式领取。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eijing.gov.cn),选择“个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注册登录后选择证书EMS快递服务。资格证书将于提交邮寄信息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出。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 号)精神,自2019 年度起,北京市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电子合格通知书与存档证明等具有同等效力,可应用在职称评价、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单位聘任等业务工作中。

(二)专业技术人员和用证部门可通过扫描电子合格通知书的二维码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法人办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界面,进行证书信息查验。

(三)为保障资格证书核发工作顺利进行,建议使用IE11或以上浏览器操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如在办理资格证书邮寄申请或下载电子合格通知书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信kwglsk@rsj.beijing.gov.cn或致电12333咨询。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
2023年1月3日

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4地可以领取了 第 1 张
2
陕西

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4地可以领取了 第 4 张

各位考生:

现将2022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注意事项

(一)证书邮寄

1.邮寄时间

2023年1月3日起。受新冠疫情影响,个别省市、区邮寄业务正在恢复,请考生耐心等待。春节期间,邮寄业务暂停。

2.邮寄流程

(1)证书邮寄采取自愿原则。

(2)登陆证书邮寄系统流程:陕西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点击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证书邮寄系统的图片→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及网页登录验证码→进入系统点击证书查询→填写邮寄地址、手机号码→获取手机验证码进行登记。

(3)系统提示操作完成后,将根据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把证书和《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邮寄系统自动生成)一并委托给邮局进行邮寄。

3.邮寄费用标准

邮局以EMS的形式邮寄证书:西安市资费标准14元(邮寄费12元+包装袋2元),陕西省其他市(区)22元(邮寄费20元+包装袋2元);西藏26元(邮寄费24元+包装袋2元),其他省(市)资费标准23元(邮寄费21元+包装袋2元)。

4.  邮寄及付款要求

(1)考生在电脑上完成邮寄信息填报,手机扫码后(只支持微信或支付宝)。证书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送达,10日后未收到或其它证书邮寄过程中的问题,请拨打咨询打电话:029-68548236,工作时间08:00—12:00,14:00—18:00。

(2)地址、电话填写有误和未按流程操作等造成无法邮寄的问题,由本人承担。邮寄过程中出现其他无法邮寄等情况,邮政公司将证书退回我中心。

(3)本人持身份证签收快递并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委托他人代收的,代收人需核对证书及登记表信息。

(二)窗口领取

按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请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1. 领取时间

1号—5000号

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6日

5001号—10000号

2023年2月21日—2023年3月2日

10001号—15000号

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6日

15001号—20000号

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30日

20001号—26028号

2023年4月4日—2023年4月13日

上午:08:30--11:40 下午:14:00--17:40

每周星期二、三、四领取证书(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区1号楼1层考务大厅。联系电话:029—89538291。

3.领取要求和流程

(1)领证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合格人员登记表。代办的,代办人携带上述领证资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丢失的补办后领取。

(2)根据合格人员名单,填写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领取通知附件2。

(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2191)。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集中发放时间后每周四(节假日除外)下午下班前来领取。2021年12月17日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纸质证书仍按原方式制发,两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领取通知发放日起满五年仍未领取的不再补发纸质版的证书。对通过不当手段或途径取得的证书,一经查实,收回所发证书进行销毁。请关注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及时获取办证资讯。


附件:1.2022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合格人员名单

         2.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填写模板)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1月3日
原文:http://www.sxrsks.cn/website/news_show.aspx?id=7701

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4地可以领取了 第 1 张
3
广西

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4地可以领取了 第 6 张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各位考生: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函〔2018〕213号),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分工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作。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市、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办理对象

在广西考区参加2022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考后公示审核,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办理流程

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即可领取证书,请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申领证书材料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

(一)现场领取。1.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现场核对后退回)。2.他人代办的需同时提供考生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以及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二)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办理。

证书领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及其他会计管理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注意事项,可登陆 “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中的“会计管理业务常见问题解答”中进行查询。

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陆“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查询。

四、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

五、证书遗失补办事宜

(一)证书遗失补办流程。1.本人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如无工作单位,可在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2.邮寄办理。具体事宜请先与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服务办理。

遗失补办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现场办理请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实);

2.个人申请补办的申请书1份,简要说明原证书取得的时间以及原证书的遗失情况并亲笔签名;

3.一张电子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尺寸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

4.为便于核实情况,职称证书如有复印件可提供1份。

(二)按证书遗失补办的有关要求,证书遗失补办每月安排1次集中办理。请各设区市财政局按每月时间节点将遗失补办材料报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由自治区财政厅汇总整理后统一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六、有关工作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涉及考生人数多,办证环节要求细致、领取证书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工作中难免碰到各种问题和复杂情况,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认真负责,及时沟通,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流程、方便办证人员。

(一)高度重视,严格审核。切实加强对申领证书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齐全。

(二)加强宣传,优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考生知晓证书办理流程,耐心向考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在确保证书管理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方式,优化证书发放环节,方便群众、提高效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9日

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4地可以领取了 第 1 张
4
天津

2022年初级会计证书,4地可以领取了 第 8 张

天津市2022年度全国会计初级合格证书已制作完成,请考生按照下列要求,携带资料到所属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合格证书。自2022年起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对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只发放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再发放《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考生可将资格证书复印件存入个人档案。
一、发放时间
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3日,2月27日-3月10日(9:00-11:30,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考生根据个人健康情况,选择在上述适合时间内办理领证手续。
二、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
提交考生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
会计初级考生提交合格考生本人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三)202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可以不加盖公章,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或丢失需要补打的,可以在“天津会计”网站首页左上角的补打印入口打印。
三、领证地址
请考生到所属报名点(见报名信息表右侧第一栏)办理资格审核和领证手续。

报名点名称

领证地址

联系电话

和平区财政局

和平区保定道45号(新华路与保定道交口)

23197220

河东区财政局

河东区建新路27号

24136026

河北区财政局

河北区榆关道388号财政局8楼党员活动室

26296175

南开区财政局

南开区南开二马路41号龙凤市场

27271881

河西区财政局

河西区利民道29号(与广东路交口,河西第四幼儿园旁)

23278226

红桥区财政局

红桥区勤俭道202号,红桥区政府旁“红桥区机关门前治安办公室”内

86516622

东丽区财政局

东丽区先锋路9号附楼一楼

84375573

津南区财政局

津南区咸水沽镇红旗路11号

28392385

西青区财政局

西青区杨柳青青远路5号

27390061

北辰区财政局

北辰区京津公路366号 北辰大厦1号楼17层(请从1楼大厅里侧自助纳税大厅旁3号 4号电梯前往)

26392998

静海区财政局

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一号(区政府东配楼609室)

63032583

武清区财政局

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

22173398

宁河区财政局

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69593852

宝坻区财政局

宝坻区钰华街广川路29号

29241341

蓟州区财政局

蓟州区迎宾路85号法院对过710室

82877386

滨海新区财政局

塘沽区营口道468号

25856309

开发区财政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6号MSD-A1座2层25号窗口

25202612

保税区财政局

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一号厅21号窗口

84906040

高新区财政局

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允公科技园A座,天津高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4号窗口

83715916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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